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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 114 年 7 月 22 日正式施行
📌 吹哨不再孤單
讓每一位勇敢揭弊者都有法可依 📚️
有保密🛡️、工作保障💼、人身安全🧍、責任減免💥
無後顧之憂
我們一起來打造廉潔透明的政府!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旨在保障泛公部門(包括公部門、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的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的權益,並藉此有效發現、防止和追究重大不法行為。
適用範圍:泛公部門(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行政法人、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營事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須為上述泛公部門內之員工,才有本法之適用...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通報作業。
本校同仁如有赴陸港澳之情形,再次重申:
不分平、假日赴陸港澳(含過境轉機),均應於行前申請許可或辦理通報作業(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經服務機關同意。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 115 年 7 月 1 日生效。如本校同仁違法相關規定者,將依規定予以懲處。
本校同仁申請進入陸港澳地區,應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臺南市政府及所... 觀看完整文章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272293 號公告辦理。
本校人員如有意願參加且符合資格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如附件),並請於 114 年 11⽉3 日(星期一) 16:00 前將甄選資績評分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人事室初審。
★ 申請參加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且無該條例任用限制情事者。
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現任專任教師,或本府及所屬機關現職公務人員,且在本市服務滿 2 年以上。本市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小教師應出具學校同意書(附件 1.4 ),始得報名。
服務成績優良:專任教師者,...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