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南區龍崗國小資訊網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重要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4-16 | 點閱數: 285
同仁應於預定赴大陸地區前,依各機關赴陸申請方式(按:差勤系統線上申請或填具申請表),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後,向所屬機關(構)申請,機關首長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經機關(構)核准後,方得赴陸。 為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各機關人員不論平、假日赴陸(按:包含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皆屬「進入大陸地區」之行為,均應於赴陸前完備上開申請手續。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均應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謹慎評估自身安全風險。 為保護同仁赴陸安全,陸委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4-15 | 點閱數: 147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46000908 號書函辦理。 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 1 份。
重要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4-07 | 點閱數: 282
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去(113)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 自去年 1 月 1 日起至本(114)年 3 月 18 日止,大陸委員會已接獲國人赴陸失聯之陳情案至少 75 件,包含現(退離)職公教人員、專家學者及一般民眾,國人赴陸人身安全風險有增加趨勢。為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導,並於赴陸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 陸委會相關宣導素材,請同仁自行參考運用: 陸委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押行為態樣」專區,已有建置「國人赴...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4-07 | 點閱數: 157
現職軍公教專案宣導與清查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申領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問答集(含圖卡),請同仁自行下載參閱。 大陸委員會亦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立「現職軍公教宣導與清查不得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網址連結如下:  
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4-04 | 點閱數: 258
臺灣人民如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即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第 1 項)。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3-07 | 點閱數: 16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 8 所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同仁自行參閱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簽訂語言進修課程優惠方案一覽表」,並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參加。
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2-25 | 點閱數: 145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全民英檢 i 學網」AI 診斷回 饋平台即日起開放免費體驗,請同仁踴躍利用。 「全民英檢 i 學網」( GEPT iPrep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LTTC )合作推出,旨揭平台提供分級聽力、閱讀測驗以及口說、寫作任務,依「全民英檢」測驗標準由 AI 自動評分,並標註 CEFR 級數,同時提供分數與個人化回饋,協助考生自我精進英語能力。 相關訊息請上網搜尋「GEPT iPrep」或逕至旨揭網站( https://prep.gept.org.tw/ )查詢。
宣導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2-25 | 點閱數: 141
函轉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函請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一案。 政府重申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已申領者,建議各機關參照「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 30 條有關陸籍人士經許可定居後,須於 3 個月內提出喪失原籍證明之公證書規定,要求渠等於 3 個月內提出放棄之證明資料;未提出者,由各機關本於權責進行行政懲處;爾後申領者,亦比照辦理。 檢附教育部及陸委會原函影本各 1 份。
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2-24 | 點閱數: 1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之 114 年至 117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賡續承作,有興趣之同仁請自行下載參閱附件資料。
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5-02-17 | 點閱數: 276
111 年至 114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公司依約承作至本( 114 )年 2 月 21 日 24 時止,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倍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倍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 2 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 2 月 22 日 0 時起至 117 年 2 月 21 日 24 時止,為期 3 年。 相關資訊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H2A100 )、行政院人事行... 觀看完整文章
:::

右邊區域內容

網站語言

搜尋

頁尾區域